在遭受司法部长挑战后,菲外交部捍卫对中国旅客签证权
菲律宾外交部11月23日表示,该部有权向外国人发放菲律宾签证。
外交部援引1963年《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菲律宾1987年《行政法典》和2002年《菲律宾签证规则和条例》等国际和国内法律。
该部门在声明中说:“外交部被授权进行审查程序,以确认签证申请人的合法访客身份及其前往菲律宾的旅行目的。”
外交部表示,透过外交服务站,它对外国人的文件要求和个人面谈进行了详尽评估,并从国家情报协调局和移民局获得了强制性安全许可或犯罪记录检查,以及其他必要的信息。
声明指出:“外交部为国外公民制定了严格的准入标准,为国家提供第一道安全保障,确保只有合法的游客、旅客和投资者才能进入我国。”
外交部的声明发表几天前,司法部长雷穆拉表示,他将向马科斯总统建议由第三方机构负责向中国公民发放菲律宾签证。雷穆拉甚至指责外交部伙同移民局等部门向中国公民滥发签证,构成“国家安全问题”。
此前,有报导称菲律宾统计署向外国人签发正版的菲律宾出生证明,帮助他们向菲外交部申请菲律宾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