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反对马哈利卡公司投资NGCP
本報訊:參議員艾米·馬科斯昨日表示反對馬哈利卡投資公司投資菲律濱國家電網公司(NGCP)負責的輸電項目。
艾米·馬科斯表示,將馬哈利卡基金的一部分投資於菲國家電網公司並不是解決我國輸電問題的正確方式,而是為了最大限度地發揮能源監管委員會的職能。
本报讯:参议员艾米·马科斯昨日表示反对马哈利卡投资公司投资菲律滨国家电网公司(NGCP)负责的输电项目。
艾米·马科斯表示,将马哈利卡基金的一部分投资于菲国家电网公司并不是解决我国输电问题的正确方式,而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能源监管委员会的职能。
马科斯问道:“既然菲国家电网公司受到能源监管委员会的监管,为什么马哈利卡投资公司要花钱改善它的表现?既然有监管措施,我们为什么要动用公共资金?”
第9136号共和国法令或2001年电力工业改革法要求国家电网委员会根据菲律滨电网法典“维持全国电网的可靠性、充分性、安全性、稳定性和完整性”。
马科斯注意到菲国家电网公司澄清说资金不是问题,但她质疑该公司是如何使用其净收入的。
“菲国家电网公司的问题不在于缺乏现金,而在于缺乏业绩。在过去的14年里,菲国家电网公司的综合收入总计为3070亿披索,其中2390亿披索或超过77%的收入分配给了股东,尽管菲国家电网公司声称3090亿披索用于传输升级。
马科斯指出,菲国家电网公司的输电能力“令人担忧的缺乏改善”,导致了“自动负荷下降事件和电网级停电,防止停电的辅助服务采购不足,以及电网项目的完成延迟长达七年。”
她说,政府不应该投资菲国家电网公司,而应该在计算私营公司的费率时排除未完成的项目。
她说:“这将激励菲国家电网公司在收回成本之前完成项目,”并指出应该对延误进行处罚。
马科斯回忆起前总统杜特地发布的第30号行政命令,该命令成立了能源投资协调委员会,并将能源项目视为国家重要项目。
她说:“考虑到菲国家电网公司项目面临的许可问题,将各自的地方政府单位联盟纳入能源投资协调委员会有助于简化流程。”
众议长罗麻礼斯最近提出了让马哈利卡投资公司投资菲国家电网公司的想法,称这可以“提高效率,促进经济增长,加强能源安全,支持可再生能源整合,并增加菲国家电网公司运营的问责制”。
马哈利卡投资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康辛同意这个想法,认为它“具有巨大的潜力,可以加强我们的能源部门,为更光明的未来铺平道路。”
参议员张侨伟周一在Viber上对记者说,马哈利卡投资公司可以在围绕菲国家电网公司的这些问题上投资电力传输。
张侨伟说:“马哈利卡投资公司可能会投资传输业务,因为首先,它目前处于垄断地位,也是一项有利可图的业务,”但他也强调了菲国家电网公司首先完成其延迟项目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