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中越石油勘探違憲 高院維持原判
本報訊:大理院宣布其於2023年1月10日判定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CNOOC)、越南石油天然氣公司(PETRO VIETNAM)和菲律濱國家石油公司(PNOC)之間在2005年簽署的關於在南海142,886平方公里的海域進行聯合海洋地震勘探三方協議違憲的裁決作出的終極判決。
在2月15日公佈的一項裁決中,大理院會駁回了外交部、能源部、菲律濱國家石油公司和菲律濱國家石油公司勘探公司提出的重新審議動議。
針對該三方協議的申訴是於2008年5月21日由國家第一黨黨團組織的奧甘布和卡實諾,工人黨的貝特蘭眾議員,加布里埃拉婦女黨團組織的馬扎和伊拉岸,以及眾議員塔菲亞達和義娥納提出的。
在2023年的裁決中,大理院將前總統亞羅育從被告名單中除名,因為在2008年提出申訴時,她是當時的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