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国大学免费教育即将落实
菲律宾高等教育委员会(CHED)周一正式宣布了有关为国立大专院校(SUCs)和地方公立院校(LUCs)学生提供免费高等教育的实施细则(IRR)。
杜特尔特总统7个月前签署了共和国第10931号法案即《普及优质教育法》,该法在2018-2019学年开始生效。如今,高教委终于出台了执行该法案的实施细则。
周一,该项实施细则由高等教育统一学生金融资助系统(UniFAST)委员会正式签字生效,为《共和国第10931号法案》的执行提供了指导方针。
根据细则规定,所有在国立院校、地方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注册的菲律宾学生2018-2019学年起无需再支付学费以及其它杂费。
其中,国立院校及地方院校学生的学杂费包括以下费用明细:
图书馆费用
计算器费用
实验室费用
学校证件费用
体育费用
录取费用
拓展费用
指导费用
学生手册费用
入学费用
注册费用
医疗和牙科费用
文化活动费用
另外,私立高等教育机构的在读学生也能利用高等教育助学金,支付学费和其它学校费用。同时,该项助学金还将为菲律宾学生提供学生贷款项目,以进一步支付他们完成高等教育所需要的花费。
该实施细则还规定了所有具备经济承担能力的学生可以选择退出法律项下应得的利益。
高教委负责人维拉三世(Prospero DeVera III)指出,为了让学生能够一直从该法律中受益,受助学生首先必须满足学校的录取条件,同时他们还需要达到所在教育机构对在校生提出的相关学术能力要求。
维拉在接受媒体突击采访时说:“实行该细则并不等于给每一位学生签发了一张到院校入读的录取通知证书,它是对那些坚持好好学习的学生的一种支持。也就是说他们通过了其所在院校的考试且有能力在这些学校继续学习,并能够每年按照要求注册规定的学分最终按时完成其学位课程。”
他补充道:“如果你被学校劝退,那么你将不会再收到政府的补贴,因为你不符合实施细则有关仍然留在学校保留学籍的要求。”
政府拨款总计400亿比索用于《共和国第10931号法案》的执行,具体分配明细为:160亿比索用于免费高等教育;70亿比索用于免费技术职业教育;159亿比索用于高等教育助学金;10亿比索用于学生贷款;1100万比索用于高等教育跟踪及报告系统。